一、 学员如修满规定的研究生课程(28学分以上),成绩合格,由学校发给苏州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对只修部分课程,未达到规定学分者,只发给已修课程的成绩证明;
二、 取得进修班结业证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教委组织的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外语、心理学综合考试和论文答辩者,可按《苏州大学关于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向苏州大学申请硕士学位;
三、 学员在读期间如果参加当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符合录取标准,可优先作为全日制硕士生录取。进修班已修的课程学分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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